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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ZJGSZJGS(SH:600052)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