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张股(000430) - 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事实及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中 的"中国"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 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 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并予以公告。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张家界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