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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应 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