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00245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Changgao NEETChanggao NEET(SZ:002452)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原则上,公司不得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控股公 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或子公司确因业务需要,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 财务资助。且必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