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002452) - 累积投票制度
Changgao NEETChanggao NEET(SZ:002452)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非职工董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者变更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制度 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