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002030)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广州达 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 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10 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