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 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