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免集团(60018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 房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