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免集团(60018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房产")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详 细披露,且《重组报告书》已对该等审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 提示。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