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300337)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Yinbang CladYinbang Clad(SZ:300337)2025-11-18 09:10

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银邦股份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 1 银邦股份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