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本次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通过定向发行 股票的方式融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金龙稀土优化资本结构。本 次发行由金龙稀土全体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购,公司与关联方福建省冶控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联方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自按原持股比 例共同参与认购金龙稀土本次发行的股票;交易完成后,公司在金龙稀土的持股 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金龙稀土的控股股东。该交易定价遵循公 允性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