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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8 12:0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前述两个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本 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