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