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 - 重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提报给董事会秘书,由其向本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分支机构、下属企业的负责人为负有向董 事会报告重大信息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即"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报告其职权 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熟悉相关业 务和法规的人员为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重大 信息的收集、整理。 指定的信息披露联络人应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备案。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获悉本制 度规定的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