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002822)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11 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电话:(86)755-83025555;传真:(86)755-83025068,83025058 邮编:518048;网址:huashanglawyer.com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 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 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 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