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大师(03601)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360 LUDASHI HOLDINGS LIMITED 360 (「本公司」) 3601 5.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應由本公司公司秘書擔任。 6. 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作為提名委員會之秘書。 7. 提名委員會每年最少須舉行一次會議。 8. 任何會議之通知最少須於該會議舉行前14天作出,除非全體提名委員會成員一致通 過豁免該通知。不論所作出之通知期,委員會成員出席會議將被視為成員豁免所需 之通知期。倘續會於少於14天內舉行,則任何續會毋須作出通知。 出席會議 股東周年大會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成員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 1 — 1. 提名委員會成員須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 2. 提名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應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且提名委員會須至少包括一 名不同性別的成員。 3.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提名委員會中由董事會委 任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4. 提名委員會成員的委任年期應由董事會於委任時決定。 17. 提名委員會須具有下列責任及權力: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