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资源(01130) - 延长就潜在合作与GOLDWIN CENTURY订立之谅解备忘录
茲提述中國環境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之公佈(「公佈」),內容有關就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稀土項目之業 務發展及其他附屬業務機會之潛在合作訂立之諒解備忘錄。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文所用 詞彙與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公佈所披露,本公司將進行盡職審查,且訂約方同意於諒解備忘錄期間磋商合作之條 款及條件。倘訂約方於諒解備忘錄期間之屆滿日期或之前尚未訂立正式協議,諒解備忘錄 將自動失效。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進行盡職審查及磋商合作之條款及條件,訂約方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 九日訂立諒解備忘錄之附件,將諒解備忘錄期間延長六個月至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除 所披露者外,諒解備忘錄的所有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GROUP LIMITED 中 國 環 境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