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603358) -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并予以披露。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