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致: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或"公 司")的委托,就光电股份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 或"增持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兵投资"或"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涉及的相关 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就本次增持事宜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 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本次增持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 本核查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