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603325) -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 候选人,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或者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增补董事时,董事会、单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