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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NSCNSC(SH:601990)2025-11-19 10:16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 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 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履职考核、薪酬管 理外,其考核和薪酬还应适用公司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长期价值。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三)薪酬与公司效益及目标任务挂钩,同时参考同行业水平。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考核与 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合规、诚信、专 业、稳健"的文化理念融入薪酬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确保合规底线要求。 第二章 履职考核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