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 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执行本制度 的审议程序及对外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未经公司批准,公司 的子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