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两 种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与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