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可持续 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1 形;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 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或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需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