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部门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外部沟通联络、档案保管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应当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但 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四)深交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