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