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三名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