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1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聘连任。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