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1 第一章 总 则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