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监督和 防控机制,落实相关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