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1 当持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拒不纠正时,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 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和公告, 并对持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起法律诉讼, 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公司董事会 应对持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 即发现持股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资产的, 在提起诉讼之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冻结其股份。 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 通过变现股权偿还被侵占资产。在董事会对相关事宜 进行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需回避表决。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3 第十二条 发生资金占用情形, 公司应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者"以资抵债"的实施 条件, 避免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持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侵占公司资产时, 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重 大责任的董事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 第十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持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