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 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1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