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如果公司的职工人数超过 300 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