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688420) -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 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