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600580)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关于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法律意见书 致: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的规定,就卧龙电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