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00131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与上述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 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但该等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三章 关联交易 2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 第六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上文第 二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