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300264)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AVITAVIT(SZ:300264)2025-11-20 11:15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朱幼林律师、李勇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 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佳 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 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 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 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