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00251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 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 公室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负责公司与独立董事在编制年报期间有关 情况介绍、资料提供等日常沟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 及时汇报。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独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