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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国际(00517) - 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 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及 須予披露交易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10 月 30 日之公告,內容 有關持續關連交易及須予披露交易(「該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一切 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根據上市規則,一份載有(其中包括)(a)持續關連交易及有關上限 的進一步資料;(b)獨立財務顧問致本公司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c) 本公司獨立董事委員會的推薦建議;及(d)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該通函」),將 於 2025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由於該通函需要額外時間定稿,故該通函的預計寄發日期將延遲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或之 前。 承董事會命 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主席兼董事總經理 朱昌宇 香港,2025 年 11 月 20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七名董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