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 罗博特科: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罗博特 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所 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其股东权利的情 形。 第三章 利益冲突常见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 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的 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 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