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 罗博特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RoboTechnikRoboTechnik(SZ:300757)2025-11-20 23: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如有))、高 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 (不晚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