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000751)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