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60556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下同)。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