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新药(02637) - 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变更与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
(股份代號:2637) 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 與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3.28 條及第 8.17 條 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 福建海西新藥創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陳曉 琳女士(「陳女士」)已辭任(i)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聯席公司秘書」);(ii) 《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所規定的本 公司授權代表(「上市規則項下的授權代表」);(iii)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 第16部項下的本公司授權代表(連同上市規則項下的授權代表稱為「授權代表」);及 (iv)上市規則第19A.13(2)條所規定代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本 公司授權人士(「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 陳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亦無與彼辭任有關的事宜需提請聯交所 及本公司股東垂注。 –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