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合 展 兆 丰 律 师 事 务 所 H&Z LAW FIRM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苏兆证字(2025)第 1121 号 致: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知烈律师、吴开征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 件,核对了其中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取得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 司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