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义国际(01218) -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 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永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行政總裁 官可欣 非常重大出售事項 茲提述(i)永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發佈日期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之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ii)本公司發 佈日期為 2025 年 11 月 7 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延遲寄發通函;以及(iii)本公司發 佈日期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之公佈,內容有關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統稱「該 等公佈」)。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 同涵義。 誠如該等公佈所述,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買賣協議的進一步詳情;(ii)交易 後集團之財務資料;(iii)該物業之獨立物業估值報告;(iv)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之 通告;及(v)上市規則所規定其他資料之通函(「該通函」),預期將於2025年 11月24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完成將載入該通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