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对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 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 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