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 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应收账款业务的管理 1、财务部门 (1)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2)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3)按应收账款合理额度进行监控管理; (4)在退货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调整应收账款及相关业务处理; (1)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2)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3)负责清收逾期的应收账款。 3、物流部门 (1)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 库存账物相符。 第五条 部门职责 1、财务部门 (1)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