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信息在内部 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传递和充分利用,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2、信息报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经营管理信息,并 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相关经营管理信息报送公司管理层及递送其他相关职能 部门的过程; 3、信息下达:公司向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下达经营指令、传达管理规 范等信息的过程。 第四条 信息提供单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及时性原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送达; 2、真实性原则:应根据事实制作信息,不得含糊其辞或加入主观臆测; 3、完整性原则:为了提高决策质量,信息中对发生事件的描述应连贯、完 整; 4、保密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子公司对所传递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在公司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 第二章 信息交流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 第三条 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传递,包括: 1、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