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高效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各项经营目标,进一步明确公司 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 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组织架构 第三条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各层级职能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能权限。 第五条 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 行其相关职能权限。 第六条 经理层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 行其相关职能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按《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职能权限。 第八条 公司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详见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和《管理机构 工作职责》。 第三章 组织架构运行机制 第九条 公司不定 ...